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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选调】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遂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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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2023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遂宁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任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市市直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市直12家事业单位19个岗位(共选调工作人员21名),具体选调条件要求详见《遂宁市2023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选调范围

遂宁市以及重庆市潼南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省机关事业单位在遂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满足岗位资格条件。各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职务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学历条件须符合《遂宁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任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3年5月19日)、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5月。

6.身心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试用期未满或新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3.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

4.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

5.有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6.公务员(参公人员)在国家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

7.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回避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顶岗试用、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17:00前。

2.报名方式:报考者可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rsj.suining.gov.cn/),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下载并准确填写附件2《遂宁市2023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填好的《报名表》(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等)、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报名材料(含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等材料。海外留学生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下同)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邮箱。

(二)资格初审及岗位调整

1.资格初审:本次公开选调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附件1中单位联系电话,向选调单位或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用人单位将及时受理报名申请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情况,请报考者登录本人邮箱查询信息。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核确认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满足《遂宁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任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岗位调整。选调岗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为5:1,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得低于3:1。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被取消计划的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选调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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