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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厅属高等学校人员调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66号)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调动管理办法(修订)》(川职院院字〔2021〕115号),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拟调李佳同志到我校工作,现将拟调入人员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2月17日至2月23日)。教职工若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电话或书面向人事教师处(0825-2290597)反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出生年月 |
现工作单位 |
岗位类别
|
1 |
李佳 |
女 |
研究生、硕士 |
1988年9月 |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
公务员 |
人事教师处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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